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七条有效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国务院或者自治区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