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城市规划区内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划分门前三包责任区并监督实施。

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驻军(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经营者应当保持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市容整洁、卫生干净、设施完好。

地方法规 ·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