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条已废止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和已建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用地性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