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第三章 陆域生态保护第十九条有效经批准的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其绿化指标应当符合自治区的绿化标准要求,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