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国有森林公园等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指挥车、灭火水车等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应当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