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三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三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的领导。肥西县人民政府负责三河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将三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实施保护规划。三河镇人民政府负责三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