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通过互联网、电话、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接受并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