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活垃圾管理第三十四条已修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标准和方法,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规定。鼓励对生活垃圾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