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