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地方煤矿在建设和生产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矿井废水、废气、废渣,鼓励对废水、废气、废渣实行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月14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