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新办地方煤矿的安全和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月1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