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第二章 开办与关闭第十一条已废止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地方煤矿生产井田时,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月1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