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统计主管部门在作出对单位1万元以上,对个人、个体工商户2000元以上罚款决定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统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