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四章 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第二十二条有效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采用协商会议形式进行。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首次会议由发出协商要约书一方的首席代表主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