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二章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第十一条有效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聘请熟悉劳动工资、财务、企业管理、经济、法律、政策等方面业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顾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