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按照天然林优先保护的原则实施秦岭植被保护。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落实天然林保护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好天然林的保护工作,不得变更国家划定的秦岭天然林范围。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