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水上旅游交通管制区域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确定。因城市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其他船舶,应当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进入。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