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发展清洁生产和生态农业,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