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红河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