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第四章 审批权限和程序第三十四条有效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总体方案,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确定和调整,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分机构编制管理事项,可以授权其省级主管机构管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