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第三章 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第二十一条有效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全省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分配使用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州(市)、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在上级下达的事业编制总量内分配使用事业编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