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三十六条有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合理地确定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招标人组织招标所需费用三分之一。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