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三十五条有效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三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要求低于三个的,从其要求。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建设工程的投标。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