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已修改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扣留车辆:(一)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未携带行车证的;(二)驾驶人未满16周岁的;(三)涉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车证的;(四)驾驶涉嫌盗抢或者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的。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