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1

Amended

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未携带行车证的;

(二)驾驶人未满16周岁的;

(三)涉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车证的;

(四)驾驶涉嫌盗抢或者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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