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修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应当接受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行为人自愿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1小时的,免除处罚。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