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道路管理条例第九条已废止自治县境内的城镇道路与公路结合部的设计规划,如遇山场狭窄等特殊原因,不能按照国家规定的宽度标准设计时,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按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