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根据自治县城镇道路和公路的发展规划,需要改建和拓宽城镇道路与公路的结合部,所需的资金,属改建的,由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筹集;属拓宽的,由公路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筹资。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