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城镇道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根据城镇道路发展规划改建、扩宽道路需要拆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建设的需要,按照规定拆迁和办理补偿等手续。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