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科学技术成果及其转化工作的宣传,不得泄密及传播虚假科技信息。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从事科技广告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