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八条已废止企业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研制开发新产品,其研制开发费用可以计入成本。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3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