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可以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视察报告或者调查研究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