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事项应当通过公报、媒体、公告栏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