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