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四章 一级保护区第三十八条已修改从严控制滇池水域航行的电力推进船和其他非燃油机动船只数量,实行严格的准入制,由昆明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滇池水域的非机动船只实行总量控制。入湖非机动船只的新增、改造、更新应当经昆明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照。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