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第二章 森林资源培育第十七条有效在河流两侧和湖泊、水库周围,应当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构建水系防护林带,提升水系生态保护能力。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