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七章 服务与投诉第三十条有效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关的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