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六章 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用于技术改造和科技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