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七章 服务与投诉第三十一条有效有关部门对与高新技术产业有关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认定等事项,应当依法办理、简化手续。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