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财产权益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嘎查村民委员会、嘎查村民会议、嘎查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或者制定的村规民约,不得有歧视妇女、侵害妇女财产权益的内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