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十五条已修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录用女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少数民族妇女。公务员考录,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少数民族妇女。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