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