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石屏县人民政府水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