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生产经营石屏豆制品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并具有必备的设施设备和合理的工艺流程。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