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档案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以及个人从事档案活动,均应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