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工商业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应当对其会员进行爱国、敬业、守法教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