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第二章 登记与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年检、验照贴花和变更、歇业、注销登记手续等事项。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