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第二章 登记与管理第十二条已废止民族自治地方和贫困地区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和开办私营企业的,可以简化登记注册手续。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