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第六章 监督第四十三条已废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市住房委员会审议。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