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第十二条已修改对典型沙地生态区域、优良固沙植物集中分布区域和其他对防沙治沙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可以依法划定为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